为做好第二次全市地名普查工作,2011年1月28日下午2时在市政府会议中心4号会议室召开全市第二次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参加部门协调会,参加人员有方仁臻副市长及各成员单位人员同时邀请试点单位东洲街道参加。会议由市民政局局长张生良主持,市民政局副局长何仕田对第二次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和任务分解作了汇报,与会部门和试点单位进行了讨论,最后方仁臻副市长就第二次地名普查提出了二点要求。
一、为什么要开展第二地名普查
1.上级有要求。对有地无名,有名无地,一地多名,地名用字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立规范标准的地名标志,建立符合标准化要求。
2.群众有需求。地名是不可缺少的基础地理信息。能保进社会发展,推进各行各业信息化建设,改善群众生活质量等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怎么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
1.把握普查的4个时间节点:4月中旬前试点工作结束;6月底前调查工作结束;9月底前完成查漏补缺迎接上级验收;12月底前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2.把握普查工作到位,并要求各成员和乡镇(街道)积极配合。
3.把握好市民政局牵头协调指导作用。
4.把握地名普查的工作中各项保障。在经费和普查人员配备上要切实予以保障,要营造普查的良好氛围,建立组织机构等方面。
地名办:汪高峰
201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