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牌编制、地名命名(更名)所需资料
一、个人或企事业单位等
1.行政村或社区出具预编号证明,加盖行政村或社区公章;
2.到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科)核实登记并加盖公章;
3. 富春街道建城区和高新园区范围内直接到市地名办受理;
4.《建设用地许可证》(或土地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复印件。(查验原件)
二、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商品房,提供下述材料到富阳市地名办办理
1.发改局立项批复复印件一份;
2.《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表各一份复印件;
3.经规划核准的总平图蓝图及营业房图纸各一式三份,电子版光盘一份;
4.需命名楼盘名的应提供命名申请并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其它未涉及事项由富阳市地名办负责解释
行政服务中心地名窗口联系电话:63155816
富 阳 市 地 名 办 联 系 电 话:63322903